河北省邢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王卫国 张建新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室内装修的增多,人们对自己居室的空气质量的重视也不断提高。尤其近几年由于家庭装修造成室内污染,而引发身体病变乃至危害生命的事件屡有发生,居民希望控制和减少室内污染的意识不断提高,居民对家庭室内环境检测需求也与日俱增。目前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大中城市,室内环境检测成为都市的新时尚之一,居民不仅对新装修后房屋进行检测,而且对在住的住房内的环境进行检测,居民们根据检测后的结果决定是否入住和采取相关的环境治理措施。
目前,我国开展室内环境检测的机构不断增多,一些专门从事室内污染物治理的公司也应运而生,逐年增加。而与此同时一些检验机构所进行的室内环境检测是否规范,检测结果是否可靠,尚未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近一二年来,我们在室内环境检测的实践中,以及在与其他城市一些室内环境检测机构的交流中,发现目前的室内环境检测与污染物治理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下面我对这些来一一说明,以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目前对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主要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以下简称“规范”)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以下简称“标准”)。
“规范”主要适用评价民用建筑工程污染控制情况,用于装修工程的验收,该标准中只对室内常见的甲醛、TVOC等五种(类)污染物作出了规定。“标准”规定的是正常情况下适宜人们活动的室内空气质量要求,同时对更多的污染物指标提出了要求。虽然这两个标准所规定的相同污染物的控制标准不同,但是这两个标准并不矛盾,他们控制标准不同是由于他们的采样方法及适用对象不同造成的。我们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时,是优先采用GB50325-2001《规范》标准的。GB50325-2001《规范》的针对性强,直接针对判定室内装修工程是否合格,同时便于实际检验操作。我们说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中出现问题大多发生在室内污染物的采样过程中,GB50325-2001《规范》中规定污染物的采样(氡浓度检测和有集中空调除外)是在封闭房间1小时后采样检测,其模拟的是按JGJ134-200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标准中规定室内换气次数在1.0次/小时的情况下,室内污染物的浓度。这种采样方法较为科学,有效回避了被测房间门窗开闭大小、天气变化及房间换气率高低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有两种采样情景:一是筛选法采样,即采样前关闭门窗12小时,采样时关闭门窗,至少采样45分钟;二是累积法采样,即当采用筛选法采样检测后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必须采用累积法(按年平均、日平均、8小时平均值)的要求采样,累积法采样是用户在一种在室内正常活动状态下对室内空气质量的测量,它不要求对房间进行刻意的封闭,只是要求采样时间应涵盖房间通风最差的时间段。当然,如果经过筛选法采样检测,其检验结果符合标准值要求的,为符合标准,不必再进行累积法采样检测。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采样方法规定中存在一定缺陷,规定模糊,不便操作。以至于一些检测机构仍采用国家卫生部2001年下发的《室内空气质量卫生规范》中规定的方法采样检测,这种采样方法实际上是筛选法采样。
我们检测中的问题便出现在这筛选法采样上,我们发现相当多的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其中还包括部分国家级检测机构,在对用户的室内环境进行检测时,大多采用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筛选法采样进行检测, 并不管其检测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都以此检测结果为最终结果,对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判定其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甚至又错误的按GB50325-2001《规范》出具检验报告。这种方法所检测的结果必然要高出按GB50325-2001《规范》中规定污染物的采样检测的结果,甚至要高出实际浓度的数倍,因为封闭房间12小时后的污染物浓度是远远大于封闭房间1小时的浓度的。应该说这种情况下所检测的结果是会对用户产生误导的。个别检测机构解释说:采样前关闭门窗12小时是居民的实际生活状态,又接近于原国家卫生部下发的[2001]255号《室内空气质量卫生规范》中采样要求,不错这的确也是个实际问题,但这种标准使用不当的做法(没有进一步采用积累法检测),不仅会使一些装修公司蒙受不白之冤,而且对居民用户来说也是不公正的,更何况一些用户在检测不合格后又要付出高额的费用进行室内环境治理,虽然对室内环境的治理,有利于用户的身体健康,但这些环境治理行为是建立在消费者(用户)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甚是不妥。
所以我们检测机构在对用户的室内环境进行检测时,如果用户是为了评价装修工程是否符合环境要求,则必须按GB50325-2001《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如用户单纯要求了解室内的空气质量状况,则按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予以检测。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该两项标准不仅有检测项目多寡上的差异,而且在相同的项目上,GB/T18883-2002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值介于GB50325-2001《规范》中Ⅰ类建筑(住宅)和Ⅱ类建筑(办公建筑物等)的限量值之间,同时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拿甲醛这个参数来说,GB50325-2001《规范》中规定Ⅰ类建筑是:0.08mg/m3Ⅱ类建筑是:0.12 mg/m3,GB/T18883-2002标准中规定为:0.10 mg/m3。但更大的不同在于GB50325-2001《规范》中规定的限量值是在扣除建筑物本底(氡浓度除外),即扣除室外空气空白值的基础上制定的,可见GB50325-2001《规范》标准是对建筑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更侧重于评价建筑装修工程是否合格。
特别是对Ⅱ类建筑来说,室内环境符合GB50325-2001《规范》要求,却不一定符合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要求。但对Ⅰ类建筑来说,GB50325-2001《规范》中污染物限量值的确定大都参照了原国家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有关住房及居室内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数值,同时又考虑了房间的换气率,所以在排除被测房间室外空气质量相当恶劣的情况下,按GB50325-2001《规范》标准中Ⅰ类建筑的规定检测合格的房间,按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其房间室内的空气质量也会达到GB/T18883-2002标准要求。
下面我们来列表说明上述两个标准的不同:
两标准中相同
的污染物指标 GB50325-2001 GB/T18883-2002
Ⅰ类建筑物 Ⅱ类建筑物
氡(Bq/m3) ≤200 ≤400 ≤400
甲醛(mg/m3) ≤0.08 ≤0.12 ≤0.10
苯(mg/m3) ≤0.09 ≤0.09 ≤0.11
氨(mg/m3) ≤0.2 ≤0.5 ≤0.20
TVOC(mg/m3) ≤0.5 ≤0.6 ≤0.60
采样规定
中的不同
(氡的检测除外) 1.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采样检测。
2.对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采样检测。 1.筛选法采样:采样前关闭门窗12小时,采样时关闭门窗,至少采样45分钟, 如检测合格为符合标准要求,如不合格者,必须用累积采样法检验结果评价。
2. 累积法采样:当采用筛选法采样检测后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必须采用累积法(按年平均、日平均、8小时平均值)的要求采样。
检测目的 评价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是否合格及能否交付使用。 评价室内空气质量是否能满足人们生活和办公的需要。
标准的性质 国家强制性标准 国家推荐性标准
标准中污染物浓度限量说明 污染物浓度限量,除氡外均应以同步测定的室外空气相应值为空白值。 无空白值规定,为室内污染物的实际浓度
二、关于室内污染物的治理
关于室内污染物的治理,国内外有多种方法,如物理法、化学法、光触媒技术、生物法等,而且国内的专业治理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的冒出,但用户对室内污染物的治理选择上却是非常迷茫,确实由于目前国家未出台有关室内污染物治理的相关标准及规定,消费者及用户对室内污染物的治理知识大多来自各专业治理公司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现在,对于各种方法的治理效果如何不好评价,而且目前国内已出现由于室内污染物的治理效果达不到要求,消费者与室内环境治理公司对簿公堂的现象。客观来说,对于大多数的消费者及用户采用较为经济的生物法治理或增加室内通风即可达到环境治理的效果。生物法治理主要指植物净化,现在发现芦荟、吊兰、龙舌兰等植物可有效降低空气中的化学物质浓度,对甲醛、苯、一氧化碳等有良好的吸收效果,可起到很好的净化空气作用,很值得推广。
同时,增加室内通风不仅是有效治理室内污染的有效方法,而且我们还从对室内污染物的检测过程中看到,像采用GB50325-2001《规范》标准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是建立在JGJ134-200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标准中规定室内换气次数在1.0次/小时基础上,而采用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标准检测,该标准则要求室内的新风量不小于30m3/h.人,可见,即便是室内的空气质量经检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如果不注意室内的通风换气,室内的污染物也会蓄积而浓度升高,进而超标对人体构成危害。
当然,在我国的冬季,由于很多地区没有条件进行24小时供暖,室内的通风换气难以达到标准的要求,这也会造成了室内空气污染物的超标,因而在冬季保持室内一定的通风换气是很必要的。
以上是我们多年检验工作总结的一点体会,希望大家读后能有所一些启发,我们也希望能为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生存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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